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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级精神卫生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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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70-21266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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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通市昭阳区永丰镇绿荫村6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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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通精神病卫生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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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通精神病卫生中心
尊敬的患者朋友们:
病历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、发展、诊断、治疗情况的系统记录;是临床医师根据问诊、查体、辅助检查以及对病情的详细观察所获得的资料,经过归纳、分析、整理、书写而成的档案资料。
病历不但真实反映患者病情,也直接反映医院医疗质量、学术水平及管理水平;不但为医疗、科研、教学提供极其宝贵的基础资料,也为医院管理、政府决策提供不可缺少的医疗信息;在涉及医疗争议时,病历又是帮助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;在医疗保险中,病历是相关医疗付费的凭据。
为了加强我院病历复印管理,保证病历资料的客观、真实及完整,更好地服务于您,避免您来回奔波,根据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,特将病历复印相关事项告知如下:
1.复印出院病历:请于患者出院10个工作日后来院复印。
2.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8:30-12:00、下午2:00-5:30。
3.复印地点:病案室(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行政楼3楼311室)。
4. 所需资料:
温馨提示:
1.为保证患者隐私权,到现场的患者或受托人均应出具身份证原件,以便身份核实。
2.如果患者与法定继承人户口未在一起,请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两者间关系证明。
3.如果患儿与法定监护人户口未在一起,可以用出生医学证明代替户口本。
4.咨询电话:0870-2845481。
文:黄婧婧
初审:吉 龙
终审:吴天仲
校对:成秀英
编辑:吴绍磊